温馨提示:供暖缴费有期限,逾期会产生违约金。

2021-01-11 15:23:58 617

温馨提示:供暖费逾期缴纳会产生违约金

《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》(节选)

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、期限及方式

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,用热人应当将本采暖季(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)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供热单位。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,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。



金房暖通为了方便广大用户,提供多种缴费方式。您可以选择任意一种进行缴费。



No.1

微信缴费


足不出户,动动指尖即可完成业务网上办理。

在微信界面搜索“金房暖通”公众号并关注,发送10位住户编号和3位验证码进行房屋绑定。

金房暖通

选择缴费服务中的“我要缴费”即可。

住户编码及验证码获取方式:

方式一:在小区收费室向收费人员获取。

方式二:拨打收费室服务电话或400-000-6464二十四小时客服咨询获取。



No.2

小区供暖收费室缴费


到收费室缴费,银行卡、微信、支付宝均可使用。

金房暖通


No.3

上门收取


对于行动不便或无法去收费大厅的住户,我公司可上门收缴,详情可拨打供暖办公室电话或400-000-6464二十四小时客服进行咨询及预约。

金房暖通

发票开具

1、微信缴费的用户可在微信公众号【缴费服务】——【发票预约】中进行预约。


2、到小区供暖收费室缴费的用户可直接向收费员索取发票。


3、我公司上门收缴供暖费的用户可直接向上门收费员索取发票。


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小区收费员或拨打400-000-6464进行咨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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